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现将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一:关于珠海方正科技高密新建年产30万㎡高密度互联印刷电路板(HDI)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二:关于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新建快板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四: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2019